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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旅行社门(关于旅行社的法律)

发布时间:2023-06-28 19:54

关于旅行社的法律

除非停止经营,否则不存在有效期限一说。頭條萊垍

按我国《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旅行社终止经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退还保证金;旅行社破产或解散时,保证金按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置。頭條萊垍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是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萊垍頭條

关于旅行社的法律的论文

这个你要先去找找旅游专业的方向,旅游专业有很多方向的,这个要看你熟悉那个方向,选择号方向之后再去确定题目,这样就可以缩小范围了,不然旅游专业那么大题目可以写的很多的,这样不是很乱了吗。 旅游管理有这些方向:旅游学概论、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英语、旅游会计学、酒店管理,酒店餐饮服务与管理、旅游学概论、旅游文化学、旅游管理学、旅游政策与法规、旅行社业务、旅行社管理、旅游地理学、旅行社经营与管理等等。 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景点规划与管理、旅游项目管理、旅游信息系统、微观经济学旅游安全学、旅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生态旅游、旅游客源、地区概况、旅游财务管理等等。 有了方向还得去找找这个方向的范文多去看看,还有技术方向相关的资料和文献,这样才能够确定自己要写什么题目。 1旅游旺季酒店与旅行社的关系之我见(旅游管理选题) 2如何设置旅游饭店营业收入核算机构(旅游管理选题) 3旅游饭店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刍议(旅游管理选题) 4中国旅游饭店集团化管理的出路(旅游管理选题) 5旅游饭店内部洗涤成本的分摊方法(旅游管理选题) 6旅游饭店的形象战略和情感战略(旅游管理选题) 7饭店管理的制度创新及经济分析(旅游管理选题) 8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旅游管理选题) 9我国现行的导游管理体制及其弊端(旅游管理选题) 10携程与传统旅行社的业务对比分析(旅游管理选题) 11以知识联盟塑核心能力——论我国内资旅行社的市场竞争战略(旅游管理选题) 12旅行社品牌战略的实施与经营(旅游管理选题) 13主题公园开发模式研究(旅游管理选题) 14旅游服务供应链管理初探(旅游管理选题) 15国内旅游业发展的现状、趋势及对策 旅游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旅游管理选题) 16旅游购物消费的非规范利益分配链解析与优化(旅游管理选题) 17试论现代服务业与旅游业新增长态势(旅游管理选题) 18浅谈旅游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及其开发利用(旅游管理选题) 19旅游目的地节事营销研究——以××城市为例 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旅游管理选题) 20旅游产品开发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旅游管理选题) 21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辩证关系探析(旅游管理选题) 22国外旅游规划研究进展及主要思想方法(旅游管理选题) 23论工业旅游对城市发展的推动作用(旅游管理选题) 24浅析主题公园与都市旅游目的地吸引力的互动(旅游管理选题) 25旅游地生命周期的本质分析与应用 (旅游管理选题) 26深度发掘文化内涵促进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旅游管理选题) 27旅游产业科学发展需处理好的十大关系(旅游管理选题) 28女性自助旅行者的主体性与性别认同的建构(旅游管理选题) 29论旅游内涵延伸的新形式:特种旅游特色旅游——国外旅游业的新趋势 ?(旅游管理选题) 30中国宗教旅游活动与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关系初探(旅游管理选题) 31影响人们旅游消费决策的心理因素分析(旅游管理选题) 32浅析城镇居民国内旅游消费行为 (旅游管理选题) 33论乡村旅游开发的资源凭借——谈乡村民俗文化(旅游管理选题) 34韩国影视剧对中国大学生旅游旅韩动机的影响--以某热门韩剧为例(旅游管理选题) 35红色旅游去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案例研究(旅游管理选题) 36浅析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旅游管理选题) 37浅谈我国旅游名山形成的历史文化渊源(旅游管理选题) 38旅游立法缺位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旅游管理选题) ?

关于旅行社的法律条文

第一章 总则萊垍頭條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旅游业的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萊垍頭條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行业。頭條萊垍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经营和旅游管理以及进行旅游活动的,均须遵守本条例。萊垍頭條

第四条 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重,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有利于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风景名胜保护的前提下,开发旅游资源,确保旅游业与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頭條萊垍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资源条件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景点的建设,鼓励和扶持旅游业发展。萊垍頭條

鼓励国内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商依法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條萊垍頭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旅游管理工作。萊垍頭條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根据旅游资源的优势和特点,加强对外宣传,提高重点旅游景区的知名度;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开发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文化生活;教育旅游从业人员树立信誉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观念,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萊垍頭條

第八条 对保护和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在旅游经营、管理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垍頭條萊

第二章 旅游者條萊垍頭

第九条 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萊垍頭條

第十条 旅游者享有下列权利:萊垍頭條

(一)人身、财物的安全得到保障不受侵害;萊垍頭條

(二)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萊垍頭條

(三)了解旅游服务的内容、项目、规格、费用等真实情况;條萊垍頭

(四)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萊垍頭條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垍頭條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垍頭條萊

第十一条 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秩序和有关旅游安全、环境卫生规定,履行旅游合同或者约定,爱护旅游资源和设施,尊重旅游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萊垍頭條

第十二条 建立旅游投诉制度。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向旅游经营者要求赔偿,可以向旅游经营者所在地、侵害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萊垍頭條

第十三条 对旅游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和投诉,应当认真对待,及时处理。被要求赔偿的旅游经营者在五日内答复旅游者;受理投诉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在十日内向旅游者作出答复。條萊垍頭

第三章 旅游经营者萊垍頭條

第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商店、旅游车船公司和服务公司、旅游文化娱乐场所和度假区(村)、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等以及个体经营者。萊垍頭條

旅游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方可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萊垍頭條

第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條萊垍頭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或者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提供服务。萊垍頭條

第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明码实价,保证服务质量。頭條萊垍

旅游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旅游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其不愿意参加的旅游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旅游商品和服务项目,不得强制旅游者购买旅游商品,不得欺诈、勒索旅游者的财物。頭條萊垍

第十七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旅游安全设施、设备,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物安全。高空旅游设施和惊险旅游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标准。條萊垍頭

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萊垍頭條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人身、财物安全受到严重侵害时,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救护或者帮助查找,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萊垍頭條

第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垍頭條萊

旅游业从业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奉公守法,热心为旅游者服务。萊垍頭條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旅游经营者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頭條萊垍

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有关部门强行推销其指定的商品,有权拒绝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收费和摊派。萊垍頭條

第二十一条 旅行社接待国内外旅游团、组时,应当与旅游团、组签订书面合同。垍頭條萊

旅行社不得委托旅行社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代理经营旅游业务,不得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萊垍頭條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的管理,保持旅游设施完好,保持景区(点)内清洁卫生,为旅游者提供安全、文明、卫生、优美、便利的旅游环境。萊垍頭條

第二十三条 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导游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发给导游员资格证书,经旅行社聘用后,方可从事导游业务。垍頭條萊

导游员在导游中必须佩戴导游胸卡、持证上岗,不得无证导游或者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从事导游业务;不得索要小费,克扣或者变相克扣旅游者住宿、餐饮费用;不得违背旅游者的意愿擅自改变游览景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将境外旅游团、组带往非旅游定点单位住宿、就餐、购物、娱乐和租乘车船。萊垍頭條

第四章 监督管理萊垍頭條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旅游经营者实行监督管理。旅游经营者应当接受监督管理。萊垍頭條

第二十五条 建设重点旅游设施、项目,应当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意见,并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报批。垍頭條萊

第二十六条 旅行社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向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核批准。條萊垍頭

符合前款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萊垍頭條

第二十七条 外省旅行社在本省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和省内旅行社在本省异地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设立地的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并按照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报批。頭條萊垍

第二十八条 旅游经营者在境外设立旅游办事机构、兴办旅游企业、举办旅游促销活动或者在国内举办全国性旅游促销活动,以及外国旅行社申请在本省设立常驻旅游机构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萊垍頭條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属于交纳的旅行社所有,用于赔偿旅游者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挪用。萊垍頭條

第三十条 新建旅游星级饭店,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意见。旅游饭店符合星级条件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参加星级评定,纳入规范化管理。已评定为星级饭店的,实行星级复核制度。萊垍頭條

第三十一条 经营涉外旅游业务的旅游饭店,旅游度假区(村),旅游车船公司、餐馆、商店、娱乐场所等,按照旅游业标准实行定点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頭條萊垍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旅游景观内容、接待规模、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治安和卫生状况以及观赏、文化、科学价值等方面的条件,对旅游景区(点)进行等级评定,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按照定级标准管理,并向社会公告。萊垍頭條

第五章 法律责任萊垍頭條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依照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萊垍頭條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导游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萊垍頭條

(一)无导游证书从事导游的;萊垍頭條

(二)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从事导游业务的;萊垍頭條

(三)向旅游者索要小费,克扣或者变相克扣旅游者住宿、餐饮费用的;頭條萊垍

(四)违背旅游者的意愿擅自改变游览景点的;萊垍頭條

(五)将境外旅游团、组带往非旅游定点单位住宿、就餐、购物、娱乐和租乘车船的。萊垍頭條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吊销其导游证书。萊垍頭條

第三十五条 在旅游或者旅游经营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建设、土地、林业、交通、文物保护、物价、外事、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等法律、法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萊垍頭條

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萊垍頭條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萊垍頭條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萊垍頭條

第六章 附则萊垍頭條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萊垍頭條

关于旅行社的法律制度的案例最新

澳门旅行社及导游受澳门关于《核准旅行社及导游职业之新法律制度》的规制,对打人导游可以警告; 罚款; 取消导游工作证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外,旅行社对导游之行为承担责任,对于组织旅游之旅行社与出售该等旅游之旅行社负连带责任; ?????????法条链接:澳门《核准旅行社及导游职业之新法律制度》 ???????1、 第三十六条 (责任) ?????????一、就履行因出售旅游而产生之义务,即使该等义务应由第三人履行,旅行社仍须对其顾客负责,但不影响旅行社倘有之求偿权。 ?????????二、组织旅游之旅行社与出售该等旅游之旅行社负连带责任。 ????????2、第四十二条 (对顾客之援助) ?????????一、如因不可归责于顾客之原因而导致顾客不能完成旅游,旅行社须给予援助,直至顾客抵达出发地或目的地,且应采取一切必要之措施。 ?????????二、顾客投诉时,应由旅行社证明其已尽力寻求适当之解决办法。 ?????????3、第六十九条 (监察) ???????????一、由旅游局、警察当局以及警察当局人员负责监察对本法规规定之遵守情况。 ????????二、由警察当局及其人员发现之违法行为,应在送交旅游局之实况笔录中载明。 ?????????4、 第七十条 (类型订定) ???????违反本法规之规定者,须受下列处罚: ?????????a) 警告; ????????b) 罚款; ????????c) 暂时关闭场所; ????????d) 永久关闭场所及取消准照。 ????????e) 取消导游工作证; ????????f) 取消接送员工作证。 ???????5、第七十三条 (罚款之缴纳) ????????一、如属科处罚款之情况,违法者须自接获处罚批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自行缴纳罚款。 ????????二、如不自愿缴纳罚款,则按税务执行程序之规定,透过有权限实体,以处罚批示之证明作为执行凭证强制征收。 ?????????5、第七十四条 (责任之累积) ???????科处第七十条所指之任何处罚,不妨碍倘有之民事或刑事责任。 ?????????6、第七十五条 (限度及标准) ????????处罚系根据本法规规定之限度定出,并须考虑: ???????a) 违法行为之性质及情节; ???????b) 对顾客、第三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方面之形象造成之损害; ???????c) 旅行社之违法前科。垍頭條萊

关于旅行社的法律规定

第一章 总 则萊垍頭條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萊垍頭條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垍頭條萊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萊垍頭條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垍頭條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萊垍頭條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垍頭條萊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萊垍頭條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萊垍頭條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萊垍頭條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萊垍頭條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萊垍頭條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萊垍頭條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萊垍頭條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萊垍頭條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萊垍頭條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萊垍頭條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萊垍頭條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萊垍頭條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條萊垍頭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垍頭條萊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頭條萊垍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萊垍頭條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條萊垍頭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頭條萊垍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萊垍頭條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垍頭條萊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萊垍頭條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萊垍頭條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垍頭條萊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萊垍頭條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萊垍頭條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萊垍頭條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垍頭條萊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條萊垍頭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萊垍頭條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頭條萊垍

关于旅行社的法律问题

旅行社应该按照规定依法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这个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按照目前规定,成立国际旅行社要缴纳140万的旅游质量保证金,成立国内旅行社要缴纳20万的质保金。这个钱要缴纳给银行,一般都是文旅局指定的银行。

这个质保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障游客以及旅游部门约束旅行社正当经营的工具。比如旅行社违反旅游管理条例或者旅游法,不当经营或其他原因造成游客损失,或者违反了相关旅游法律法规,旅游管理部门就会通过罚款来处罚旅行社,这个钱就会直接从质保金里面扣除,旅行社需要在规定日期内补齐罚款数额,如果不补齐,旅游管理部门将依法取消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

另外,当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发生旅游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经过法院判决旅行社需要赔偿游客时,这个保证金也会直接由法院执行部门通过银行扣除给予游客赔付,同样旅行社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齐。

关于旅行社的法律特征表述有误的是

1.《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條萊垍頭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为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而制定的。《实施细则》共分十一章,主要包括旅行社的设立条件、旅行社的申报审批、旅游业务经营规则、分支机构管理、旅游者的权益保护、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等内容。垍頭條萊

2.《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萊垍頭條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发布,共17条。旨在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萊垍頭條

3.《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萊垍頭條

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要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萊垍頭條

4.《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萊垍頭條

于1987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经第588号国务院令公布,对《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做出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前内有20条相关规定。萊垍頭條

5.《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萊垍頭條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是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萊垍頭條

关于旅行社的法律制度的案例

个人无照经营旅游社违反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垍頭條萊

旅行社相关法律

法律关系是指由旅游法律规范调整和规定的,在旅游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旅游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旅游者、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都是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其中旅游者和旅行社属于旅游法律关系主体范围,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则属于旅游法律关系内容的范围。頭條萊垍

旅游法律关系是指基于法律事实,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條萊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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