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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旅行社属性(外商旅行社的注册资本)

发布时间:2023-06-28 20:25

外商旅行社的注册资本

外资旅行社与中资旅行社开办的手续及资质有一定差别,外资旅行社是外籍人员在中国进行登记注册的旅行机构机构,中资旅行社是中国人在本国注册登记的旅行机构。外资旅行社的册资金全部是外国人出资的,旅行对象是外国人,旅行地是国外,必须按照中国旅行的法规和政策执行,不能从事违法活动。

经营出境业务的旅行社注册资本

资金要求:有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金和质量保证金。其中,国际社不得少于150万元,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应交纳60万元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交纳60万元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万元,并交纳10万元质量保证金。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是( )万元

统一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作为合资企业法等法律并没有特别规定,但是一些行政法规有具体规定:

( 1 )从事零售或批发业务的合资商业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目前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3 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 2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 3 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 3 )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 4 )合资旅行社注册资本最低 250 万元人民币。

( 5 )从事广告业的合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 30 万美元。

( 6 )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 7 )国际货运代理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美元。

( 8 )印刷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 9 )电信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跨省区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 20 亿元人民币,经营省区内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外资;经营跨省区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省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 10 )外商投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2 亿元人民币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 11 )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 万美元。

( 12 )外商设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 万人民币 。

国外旅行社注册资本

做一个大学的旅行社,最重要的一点是你本身就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或者你有强大的高校资源。我见过好多创办大学生旅行社的,有做的好的,也有做倒闭的。作为一名多年旅行社从业经验的人,在这里我给你阐述如何创办好一个大学生旅行社。

一、首先,你是一名大学生。因为只有当你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才能清楚,当代大学生需要什么,你要用大学生做背书,你可以先拉你身边的同学当背书,其次你拥有很强大的高校资源,如和校领导关系很好,或者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等。

二、位置,旅行社的位置很重要,必须要在大学城,周边拥有五所以上的大学,以高消费学校为主。如三本院校等。

三、找准定位,大学生需要什么样的旅行社?你的旅行社能给大学生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传统旅行社肯定是不行,比如说专注于班级团建,户外旅行,等,这个要做调研后才能清楚。

四、市场,你的产品定位好之后,你就得开始跑市场,通过线上和线下活动宣传。并且不定期做活动等,此外要多去辅导员院校领导处多跑跑,把学校的旅游出行活动也接了,这样你才不至于挨饿。

以上是我的建议,不足之处,还请补充。我是@西北旅游圈

一个正儿八经的西北汉子,专注于大西北深度旅游,关注我免费获取旅游攻略,私人定制路线。

外商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意思就是指外国游客从上海一路旅游到重庆看风景,旅游重庆城的很多票亮的景区。不过这一路旅游给游客留下记忆了哟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

《旅行社条例》已经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外旅行社注册资金

出境旅游一般的利润是多少呢 ?

对于出境旅游来说,旅行社能在一名出境游客身上赚取的利润一般在300-1000元左右,还附带一些回扣 ,国内旅游则会适当的少一些了。平均以400每人的利润来计算,每年接待上千旅客的话,还是能获得不菲的利润。

出境游旅行社注册资本

根据我们的经验整个注册流程您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使用附件传送、快递或其他方式提供您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

2.您需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

3.您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4.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您需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5.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公司注册所需费用:1.政府费用:1600元人民币左右(以注册资本50万为例,注册资本越高,工商登记费越高)。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费:1000元人民币(以注册资本50万为例,注册资本越高,验资费越高)。3.代理服务费:2000元人民币。申请进出口备案费用:1.政府费用:2800元人民币左右(实报实销)2.代理服务费:3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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