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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拓展中心门票(宁波拓展中心门票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06-28 22:22

宁波拓展中心门票多少钱

去宁波发展有前途。

我们宁波再怎么说也算是在国内比较发达的地区吧,你做为研究生的话,来宁波一定会很前前途的,我们宁波的工业区园多,而且在不断扩展,需要大量高等级人材,所以相信我,你的选择一定没错的!至于宁波的房价,郊区的话现在6000左右,市中心可能老房子也得6000了,最近几年开发的价格很高,7000,8000~12000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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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盛威国际创办的盛威商学院,因为秉承黄埔军校“团结,牺牲,奋斗”三大精神,所以也叫盛威军校。应该是拓展类的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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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每个区都有工业区,比如:杭州湾产业集聚区,余姚经济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北工业区,东钱湖工业园区,奉化市滨海新区等等,每个区的发展侧重点各有不同,因而主要的企业类型也不一样。具体的企业就不详细说明。

拓展资料:

宁波工业的主要门类为石油化工、纺织、机械、冶金、电子、建材等。其中,化工、纺织服装、机械为宁波工业的三大支柱。宁波化工主要以石油化工、化工原料、橡胶、塑料和染料的生产为主。位于镇海区的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北仑区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榭开发区是宁波重要的化工基地。宁波纺织和服装工业较为发达,区域集中度较高。毯类、针织、服装辅料生产规模在中国大陆位居前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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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沙山风景旅游区免收门票,各个项目要收费,情况如下: 原野烧烤 烧烤炉子租用费66元(包含3小时木炭+烧烤用基本工具) 还有一种全包的,像自助餐,收费分3档:高级型,50元/人; 实惠型,40元/人;经济型,30元/人。

原野乐园 不同的游乐机,收费不同,有5元和10元两种。也可以买通票,20元/人,6套游乐设备全玩遍。帐篷露营 双人帐篷出租费用,40元/个(包括防潮垫+被子) 营房住宿 30元/人(备有热水冲淋) 篝火晚会 200元/次(2小时的木柴+活动场地),租用露天专业音响300元/2小时 鸵鸟观赏 免费 海钓 鱼竿租用费,抛竿30元/次;手竿,20元/次 拔河比赛 绳子租用30元/次 野外拓展训练 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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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规定,货车高速公路过路费征收标准按照《关于明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进行。所有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计征方式。

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

在全国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货车按照载重等级分类收费。

高速公路过路费征收标准:

一类车,客车:7座及7座以下、货车:2吨以下。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0.5一元公里。

G2京沪高速,0.34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0.33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1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0.5元一公里。

二类车,客车:8-19座、货车:载重2吨-5吨(含)。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1元一公里。

G2京沪高速,0.47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0.66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2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1元一公里。

三类车,客车:20-39座、货车:载重5吨-10吨(含)。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1.5元一公里。

G2京沪高速,0.61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0.99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3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1.5元一公里。

四类车,客车:40座以上,货车:10吨-15吨(含)。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1.8元一公里。

G2京沪高速,0.81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1.97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3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2元一公里。

五类车,货车载重15吨以上,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2元一公里。

G2京沪高速,0.81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2.5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3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2元一公里。

一、合法装载车辆

根据实际车货总重,小于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计费;5吨至1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1.5线性递减到0.09元/吨·公里计费;15吨至3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6元/吨·公里计费;大于30吨的车辆按30吨计费。

二、超限运输车辆

按照车货总质量超总轴限(或总质量限)的不同分别确定:

1.对超限量小于10%的超限超载车辆,按照合法装载车辆的基本费率进行计费。

2.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超限10%以上部分按0.09元/吨·公里×1.2计,其余部分按上述“(一)”的规定计。3.超限30%-50%(含50%)以内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上述“(二)”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2计。

4.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上述“(二)”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3计。

5.超限100%以上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上述“(二)”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4计。

三、其它规定

1.集装箱车辆的收费维持现行收费方式和标准不变,对进出宁波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的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2.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行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在正常装载及超限30%以内(含)的情况下,免收车辆通行费。但车货总质量超限30%以上的车辆,按超限车辆的收费方法收取通行费。

3.实施计重收费后,各高速公路的隧道、桥梁叠加部分和代收费的方式和标准维持不变。温州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货车分类:

在全国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货车按照载重等级分类收费。按照国家规定,将车型划分为五类,具体分类如下:

1、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含7座)以下客车为第一类车;

2、2吨~ 5吨(含5吨)货车,8座~19座客车为第二类车;

3、5吨~10吨(含10吨)货车,20座~39座客车为第三类车;

4、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为第四类车;

5、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为第五类车

货车计重收费总质量限认定标准:

1、两轴车辆总质量限为17000千克;

2、三轴车辆总质量限为27000千克;

3、四轴车辆总质量限为37000千克;

4、五轴车辆总质量限为43000千克;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为49000千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收费标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收费公路不超限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超限30%(含30%)以内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30%-100%(含100%)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

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1、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

2、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以下简称“正常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时,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如下标准计算确定: 以收费站实地测量确定的车货总重为依据,

小于10吨(含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算车辆通行费;10吨至40吨(含40吨)的车辆,

10吨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收,

10吨以上的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5元/吨公里计收;大于40吨的车辆,

10吨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收,10吨以上至40吨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5元/吨公里计收;超过40吨的部分按0.045元/吨公里费率计收。

3、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时,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车货总重超过车辆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车辆,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车货总重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经审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运输特殊货物的除外)。对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除按治超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征。

4、计费取整办法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计价以元为单位,实行3.49元以下舍,

3.50-7.49元归5元,

7.50-9.99元归10元。 车货总质量低于5吨(含5吨)按5吨计,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费;

车货总质量大于5吨,计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

扩展知识:

1、大货车高速费一公里多少钱?

收费费率按四车道0.45元/车公里、六车道以上0.60元/车公里执行,一至五类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就是用单价乘以系数。

轻型和小型货车是二类车(4个轮子),中型货车是三类车(两轴6个轮),大型货车是四类车(三轴),重型货车是五类车(四轴及以上),重型货车最贵每公里2.1元。

你说的大货车要看是大型还是重型,行驶证,只写“重型厢式货车”那么它就属于,大型货车,B2驾照能开!

如果,行驶证写着“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牵引车”只要是有挂车、牵引车,这2个词出现,那么就是A2驾照,重型货车。

2、货车高速行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a、自己驾车上高速前应该检查一下自己的车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四个轮胎有无裂纹,鼓包,胎压是否正常。看看发动机舱里的制动液、防冻液、机油等等是否过少。

b、检查一下自己车子的灯光是否正常,因为在高速上高速行驶时噪音是很大的,如果有什么信息需要传递给前方或后方的司机是需要通过灯光来表达的,这是按喇叭是没有用的,别人几乎是听不见的。

c、准备一个导航,现在很多车主都自带有导航,如果没有的话最好自己准备一个,或者用手机下载一个导航。这样可以避免下错高速路口。在高速上下错高速了会要走很多弯路的。

d、上高速前准备足够路上使用的人民币哦,因为加油和高速路收费都是不可以刷卡的哦。

e、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就是上高速之后该注意的一些问题了。首先你需要保持 比较放松的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3、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的超限标准?

高速公路对载货类汽车按车货总质量计重收费:

三轮货车2吨;低速货车4.5吨;

二轴货车17吨;

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

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架、轴距≥1800mm为37吨);

五轴货车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其实超限车并不是不能上路,只要车主办理一张“超限运输证”,就可以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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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3个高速入口分别有,宁波海曙区环城西路,大朱家,世纪大道南,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试验段里仁堂互通立交工程从2003年12月开始动工,于2007年12月26日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工程同时通车。

西段全线共建保国寺互通立交、高桥互通立交(沪杭甬高速节点)、横街互通立交(鄞县大道节点)、宁波西互通立交、朝阳互通立交和姜山北互通立交(沈海高速节点)等六座互通式立交。

杭州湾大桥南岸连接线与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连接处,设宁波北互通立交。沿线经过的行政区域有镇海区、江北区、奉化市、鄞州区,相连的高速公路有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杭甬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和甬台温高速公路。

扩展资料:

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宁波绕城高速,又称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G1504,是沈海高速(G15)和杭州湾环线(G92)的一部分,分为东西两段,全长85.63公里。

连接沈海高速(G15,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及甬台温高速公路)、杭州湾环线(G92,沪杭甬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G1512)北仑疏港高速公路、浙江沿海高速公路(甬台温复线)和穿山疏港高速公路。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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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城位于宁波中心城三江片区东部,与三江口老城中心形成“一心二核”城市格局定位未来新的城市中心,将为宁波实现城市发展战略,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功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发展契机。

东部新城区处于未来城市构架的几何中心,根据宁波城市总体规划,东部新城区将与以三江口为核心的老城区一起,形成“一城二心”的总体空间格局。

东部新城拉近港口与城市的空间距离,促进港城联动,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港口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整合城市东部地区近十年发展的资源(科技园区、大学城、旅游度假区),中心地位无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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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本省居住的非本市区、县(市)户籍的人员。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和发放等工作。

???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采集等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义务。

?第二章 居住登记

???第七条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第八条 下列流动人口,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一)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的人员,由经营单位负责登记;

???(二)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由医院负责登记;

???(三)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人员,由学校、培训机构负责登记;

???(四)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由救助机构负责登记。

???按照前款规定负责登记的单位,应当在办理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登记情况报送公安机关;法律、法规对报送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十五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流动人口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招用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用人单位与被招用的流动人口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第十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房屋出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物业服务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房屋出租人与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终止租赁关系的,应当在终止租赁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物业服务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将房屋出租人告知的承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 从事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应当在介绍成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信息报送公安机,也可以关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主动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提供服务。

???公安机关应当拓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采集方式,开通电话、传真、网络等申报渠道,方便流动人口和有关单位办理居住登记。

第三章 居住证

???第十四条 居住证分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

???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不要求领证的,可以不发证: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拟居住三十日以下的;

???(三)按照本条例第八条办理居住登记的。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发给《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时,流动人口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交近期相片;不能提交近期相片的,公安机关可以采集其人像信息。

???第十七条 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一)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

???(二)有固定住所;

???(三)有稳定工作;

???(四)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属于投资创业或者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可以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申领人提交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发《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证件作为持有人的居住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六个月至三年,具体期限根据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确定。证件有效期内,证件持有人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九年。证件有效期内,证件持有人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持有人可以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待遇,以及凭《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可以办理的个人事务,由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办居住地常住户口。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有效期满持有人需要继续居住或者因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及时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丢失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及时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补领新证。

???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监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非法扣押《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

???第二十四条 居住登记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的颁发或者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时,不得附带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流动人口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预防保健、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租住房屋等信息。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采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统一汇入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知悉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查询、使用流动人口基础信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不办理居住登记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不办理变更登记的。

???流动人口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注销并收缴其《浙江省居住证》,并处二百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未报送或者告知人数每人一百元的数额处以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非法扣押流动人口《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交还,按照非法扣押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数处以每证一百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不依法为流动人口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收取费用的;

???(三)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而知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4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领取的《暂住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居住的,按照本条例规定换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者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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