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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司法局(街)位置(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

发布时间:2023-06-28 21:44

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

一、乐山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及送达:制证完成之后,邮递送达到填写地址。

二、乐山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1)未销售的;(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4)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你好!我来回答:这个捐款求助可信!这个寺院的主持师父我认识,他很有修行、平时生活及其简单、简朴。我偶尔和他通话(我在山西)总是简短几句,因为他总是在工地上忙碌或者在外地奔波筹款。他现在非常困难,他自己的生活费一个月只有几十元(别人告诉我,他甚至要求助于成都昭觉寺的僧人朋友)。但是,他在四川大地震之后,在一片废墟之上,靠着自己艰辛的努力和信众的捐助,已经盖起了大雄宝殿和普贤殿,现在正在进行观音殿的建造,随后还要盖2000平米的念佛堂。。。。寺院属于山体结构,工程进行异常艰难,师父估计这两项工程至少需要700万。愿所有有缘人和机构尽自己力量伸出援助之手,每人捐出一点点,就可以帮助修缮地震中损毁的三佛禅院!可以让观音菩萨像不再风吹雨淋!请您相信:我是虔诚的佛弟子,我刚看到这个提问,感恩这位提问的朋友!我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写下这段文字的。萊垍頭條

乐山市法律咨询处

周六、周日属于国家法定假日,公证处一般是休息的。萊垍頭條

公证事项包括:萊垍頭條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萊垍頭條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萊垍頭條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萊垍頭條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萊垍頭條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萊垍頭條

乐山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具体可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个官网查到,基本司法局出完了,比如乐山,南充,遂宁等,就是法院系统的慢一点垍頭條萊

乐山市川乐法律服务所

简单来说就是非常好用的办公软件,职工可以通过入会的方式加入到一个大家庭在这里会有职工文化以及相关的就业服务,入会转会的办理速度都很快。与工会相关的活动资讯经常会推送,并且可以关注自己喜欢的栏目,能第一时间得知最详细的结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都是和当地有着很大联系的。條萊垍頭

使用操作起来特别的简单,不管是想要了解工作内容还是当地的时事新闻,都可以及时得知具体情况,在互联网时代,工会实行了成功的转型升级,职工认证之后得到的权限特别多,可以在线发帖,也可以了解各种业务和活动。注册的方法也特别简单,只需要通过实名制认证即可立马拥有账号,每个人都可以加入工会。垍頭條萊

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在哪里

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乐山市人民政府令萊垍頭條

第 8 号頭條萊垍

《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2008年9月25日乐山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萊垍頭條

市 长 蒋辅义萊垍頭條

2008年9月27日垍頭條萊

第一章 总则萊垍頭條

第一条 为保障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办法。萊垍頭條

第二条 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地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下同)的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條萊垍頭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用),其原建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的,以及在原宅基地上依法新建、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均适用本办法。垍頭條萊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对其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垍頭條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指因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市及市中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实施征地房屋拆迁,并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萊垍頭條

第四条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分为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萊垍頭條

拆迁各类合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被拆迁人属本办法规定的安置对象的,再行对其拆迁安置。條萊垍頭

拆迁各类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一律不作补偿安置。垍頭條萊

第五条 安置对象为常住户口在征地拆迁范围内,住房被拆迁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征地公告之日为基准日确定)及其因依法婚嫁、生育而登记入户的人员。萊垍頭條

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计入安置对象:萊垍頭條

(一)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现役士兵;萊垍頭條

(二)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各类在校学生;萊垍頭條

(三)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劳动教养、监狱服刑人员;萊垍頭條

(四)符合政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垍頭條萊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计入的其他人员。萊垍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计入安置对象:頭條萊垍

(一)没有承包地、不参加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空挂户口;萊垍頭條

(二)通过继承、赠送房屋等形式在征地拆迁范围内取得常住户口、没有承包地、不参加分配的非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萊垍頭條

(三)虽有常住户口,但系寄居、寄养、寄读的;頭條萊垍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应计入的其他人员。萊垍頭條

征地拆迁单位会同相关的村组(社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拆迁安置对象的审核认定,并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村组(社区)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萊垍頭條

第六条 征地拆迁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建设用地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地。條萊垍頭

第七条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偿安置的合法性审查,制订补偿安置的统一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并筹措落实补偿安置资金,审核上报征地手续,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萊垍頭條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市中区人民政府是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成立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中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市、区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组织实施。萊垍頭條

第二章 拆迁管理垍頭條萊

第八条 自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萊垍頭條

(一)审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萊垍頭條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房屋;垍頭條萊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出生、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军人退役等按国家户籍管理规定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萊垍頭條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萊垍頭條

(五)转让、互换、租赁房屋;萊垍頭條

(六)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條萊垍頭

(七)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暂停办理的其他事项。萊垍頭條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前款所列事项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时不予认可。萊垍頭條

第九条 被拆迁人应当在征地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产权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偿安置登记手续。萊垍頭條

被拆迁人未按期办理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登记的,其补偿安置内容以征地拆迁单位的调查结果为准。萊垍頭條

第十条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市中区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拟订,按法定程序征求意见或召开听证会后予以修改完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中区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萊垍頭條

第十一条 签订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前,征地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以户为单位明确被拆迁房屋的类别结构、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总金额、需拆迁安置的人数及其姓名、住房安置面积或货币安置金额等事宜,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村组(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萊垍頭條

公示期间,被拆迁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拆迁单位予以复核。复核结果应予一并张榜公示。萊垍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内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弄虚作假、超面积超范围补偿、虚增安置人数等情形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奖惩。萊垍頭條

第十二条 自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实施之日起,被拆迁人与征地拆迁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各项拆迁补偿费;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房屋或者将房屋交拆迁单位拆除。被拆迁房屋有租赁关系的,由房屋所有权人解除租赁关系。條萊垍頭

第十三条 拆迁下列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一律不作任何补偿安置:萊垍頭條

(一)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修建的房屋;萊垍頭條

(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超层、超面积修建的房屋;萊垍頭條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萊垍頭條

(四)擅自出让、转让、出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修建的房屋;萊垍頭條

(五)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條萊垍頭

(六)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筑;萊垍頭條

(七)农村村民因迁建住宅等原因,应无条件拆除复耕的旧宅基地上的房屋;萊垍頭條

(八)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认定为违法、违章的其他建(构)筑物。萊垍頭條

第十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及其他执法机关应当会同征地拆迁单位及时认定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对各类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及其他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或者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萊垍頭條

第三章 拆迁补偿垍頭條萊

第十五条 拆迁各类合法房屋,除本办法第十六条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萊垍頭條

(一)拆迁主体房,按附件1规定标准予以补偿;拆迁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按附件2规定标准予以补偿。萊垍頭條

被拆迁人在征地范围内有两处以上住房的,拆迁面积应当合并计算,按一户进行拆迁补偿。萊垍頭條

(二)拆迁已装饰装修的主体房,其装饰装修费用按附件3规定标准予以补偿。萊垍頭條

(三)拆迁利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修(改)建的营业用房,被拆迁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且有实际纳税凭据的,按房地产评估价扣除土地评估价后进行补偿,并按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萊垍頭條

(四)被拆迁房屋涉及的原有水、电、气、光纤户头,能够恢复或迁移的,由征地拆迁单位负责恢复或迁移;不能恢复或迁移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无水、电、气、光纤户头的,住房安置时,被拆迁户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向征地拆迁单位缴纳开户费。垍頭條萊

(五)拆迁征地公告前修建的农家乐房屋、养殖业房屋及其设施,分别按附件1、2、3规定的相应标准进行补偿,并按主体房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萊垍頭條

(六)拆迁依法应予补偿的其他不动产,本办法及附件未规定具体补偿标准的,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会同有关单位评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补偿。萊垍頭條

第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所在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未统征,被拆迁人未予农转非且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拆迁安置对象的,可以在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相对集中选址的基础上,按照农村村民建住房的规定提出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建房的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被拆迁人自行建房安置;其被拆迁的主体房,按附件4规定标准予以补偿。垍頭條萊

第十七条 拆迁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建筑,按照附件2规定标准予以补偿。萊垍頭條

拆迁有产权争议的房屋,实行证据保全拆迁。頭條萊垍

第十八条 住房被拆迁的,征地拆迁单位按被拆迁主体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发给被拆迁户搬迁费。选择期房安置的,计发二次搬迁费。萊垍頭條

第十九条 对住房被拆迁且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安置对象,由征地拆迁单位按150元/人·月发给过渡费。实行现房安置的,按2个月计发;实行期房安置的,以实际交房日期按月计发,交房后再计发2个月的过渡费。萊垍頭條

对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被拆迁人以及住房被拆迁但不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安置对象的被拆迁人,按被拆迁主体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4元计发6个月过渡费。頭條萊垍

第四章 拆迁安置萊垍頭條

第二十条 除本办法第十六条另有规定外,房屋实施补偿拆除后,对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安置对象,按照本章规定实行住房(现房或期房)安置或者货币安置。萊垍頭條

第二十一条 住房安置,按以下规定办理:萊垍頭條

(一)拆迁单位为每人无偿提供3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被拆迁人应当以户为单位选择安置房。选择的安置房超面积的,超面积10平方米内的部分,由被拆迁户按成本价购买;超过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由被拆迁户按商品房价格购买。頭條萊垍

(二)被拆迁户按搬迁房屋的先后,领取选房序号。被拆迁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序号选房,超过规定时间不选房的,序号顺延。萊垍頭條

(三)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征地拆迁单位负责为被拆迁户办理。萊垍頭條

第二十二条 货币安置按以下规定办理:萊垍頭條

(一)安置对象选择货币安置,自愿放弃住房安置的,被拆迁人应当提供自行安置住房证明,经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审查认可,向征地拆迁单位提交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因征地拆迁而提出任何住房安置要求。垍頭條萊

(二)实行货币安置的,由征地拆迁单位按照同批次安置房的成本价,一次性将人均35平方米安置房的货币安置资金发给被拆迁人。垍頭條萊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頭條萊垍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征地拆迁单位给予奖励:萊垍頭條

(一)住房被拆迁且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安置对象,自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实施之日起30日内与征地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超过30日期限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萊垍頭條

(二)被拆迁人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10日内搬迁完毕,主动交出房屋或者腾出土地并经征地拆迁单位验收认可的,按被拆迁房屋补偿费用总额的10%计发提前搬迁奖;在20日内搬迁完毕并经征地拆迁单位验收认可的,按被拆迁房屋补偿费用总额的6%计发提前搬迁奖;超过20日期限搬迁完毕的,不计发提前搬迁奖。垍頭條萊

(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住房安置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安置房交接手续的,按安置房每套3000元给予奖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安置房交接手续的,不予奖励,并停发过渡费。萊垍頭條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自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内拒不接受经依法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或者经依法补偿安置后拒不搬迁的,由市中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乐山市征地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实施强制搬迁。萊垍頭條

第二十五条 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征地房屋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萊垍頭條

第二十六条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还必须同时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萊垍頭條

(一)敲诈勒索财物的;萊垍頭條

(二)煽动、组织或参与闹事,影响社会稳定的;萊垍頭條

(三)阻碍拆迁工作,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萊垍頭條

(四)阻挠工程建设的。萊垍頭條

第二十七条 征地拆迁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实施拆迁补偿安置,不得发生虚报安置人数、克扣补偿费用、超标准超范围补偿等行为,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萊垍頭條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或参与、支持、唆使被拆迁人阻挠征地拆迁工作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條萊垍頭

第六章 附则萊垍頭條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市过去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頭條萊垍

本办法施行前已发布征地拆迁公告并已实施拆迁补偿、但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项目,仍按市人民政府已批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不适用本办法。頭條萊垍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乐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頭條萊垍

附件:萊垍頭條

1.主体房拆迁补偿标准萊垍頭條

2.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萊垍頭條

3.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萊垍頭條

4.零星征地拆迁房屋占用集体土地自建补偿标准萊垍頭條

乐山司法局地址

乐山市14路公交车往返于乐山肖坝旅游车站和乐山棉竹文体中心。首末车时间:06:40--22:30,票价:最高票价1元。萊垍頭條

途经车站:肖坝旅游车站、班竹湾社区、乐山师范学院、沫若广场、海棠广场站、土桥街、高北门、大曲口、张公桥大市场、徐家土扁路口、致江路路口、市眼科中心、高墩子、联运站东、市司法局、龙游路通江路口、龙游 路白燕路口、王河园、龙游路鹤翔路口、旧车交易市场、高坝村、范山口、西南农产品批发市场、金鹰山庄、天工开物、石把子、棉竹老街口、棉竹新街口、棉竹文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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