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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主要部门(旅行社主要部门设置)

发布时间:2023-06-28 21:59

旅行社主要部门设置

计调部门主要工作职能一般包括:

1、计调部门负责旅行社旅游工作的计划、协调、调配,其工作职能在于对内接待、安排旅游团,对外计划、协调、发团等多重职能。

2、计调部门要制定、修改和完善公司各常规线路的行程及具体安排,及时制定出符合客人要求的旅游线路及报价。

3、计调部门在每次安排公司带团出去的陪同人员出团时,负责进行交待和安排工作计划,应把全陪人员所带团队的各方面具体情况及事项分别详细地告知全陪人员,以及全陪人员带团在外旅游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作全方位的考虑,以防出现差错。 ?

4、计调部门要加强同外联人员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分析反馈的信息,然后进行消化、吸收、落实。

5、计调部门要按规定整理公司组团团队资料的归档工作。

6、计调部门:要负责公司旅游电子商务、网络建设和管理。

旅行社部门设置有哪些原则

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的级别划分和实施程序,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旅游安全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七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第八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

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

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第八十四条旅游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

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旅游经营活动。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三)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第八十六条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监督检查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八十七条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八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或者在处理举报、投诉时,发现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八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的共享机制,对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督办。

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九十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对其会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管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三条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部门设置的依据

导游执业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签约旅行社,属于旅行社正式员工,归旅行社的导游部或者计调部管理(大型旅行社导游众多会设置专门的导游部管理导游,小型旅行社导游人数不多,大多由计调部兼管导游)。

二是加入导游服务公司或者导游服务中心,由旅行社向导游服务公司或导游服务中心发出派遣导游申请,导游服务公司或导游服务中心派遣签约导游为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

旅行社主要部门设置情况

从体育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行、游、住、食、购、娱)来看,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体育旅游业的构成部门应包括下列各类企业:旅行社、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与餐饮业、交通通讯业、游览娱乐行业、旅游用品和销售行业。

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行业组织虽非直接营利企业,但由于前述原因,亦应纳人体育旅游业的构成之中。

旅行社部门设置的差异

商旅服务与普通旅行社,不仅仅是面对的客户群体有所不同,提供的服务内容也会有所差异。

首先,在面对的客户群体上,商旅服务面向的客户定位更为精准,主要是以集团企业客户,包括企业高管、公务人员以及精英阶层等;而普通旅行社面向的客户群体男女老少都有,各个年龄各个阶层都可以参加不同的休闲旅游线路。

其次,面向的客户群体无论是企业还是散客,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也会有区别。商旅服务主要面向商务人士提供各项服务比如票务预订、酒店预定、商务用车、会议安排等,一系列的服务是围绕着商务人士的商务出行需求展开的,同时与合作的企业可以提供月结服务,为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企业差旅出行成本。而普通旅行社在为客户提供不同的旅游线路,以观光游览、体验异域风情为主,围绕着“吃、住、行、游”等方面解决客户的休闲娱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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