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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月度安全检查规范计划(旅行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28 21:55

旅行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检查旅行社,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在经营场所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是否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三)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情况以及总社对其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情形;

(四)企业职工名册与实际从事导游、领队服务等人员的情况是否相符;旅行社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存在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其收取费用等违法情形;临时聘用导游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向其支付旅游服务费用;

(五)宣传招徕是否存在超出许可经营范围或使用诱骗、欺诈性宣传语等情形;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六)是否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及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七)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或补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八)向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协议,旅行社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合格;

(九)旅游合同、行程单等业务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并保存 2 年以上;企业财务档案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十)旅游合同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内容;是否明确约定交通、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安排和标准以及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产品中是否存在安排旅游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情形;

(十一)行程单中是否单方指定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协议是否规范签订,是否存在给予回扣等商业贿赂违法情形;

(十二)旅行社投诉处理、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是否健全;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2.3【旅行社分社检查内容】

检查旅行社分社,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在经营场所悬挂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及营业执照;

(二)旅行社分社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是否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三)设立社对分社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情形;

(四)企业职工名册与实际从事导游、领队服务等人员的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其收取费用等违法情形;临时聘用导游使用情况及是否向其支付旅游服务费用;

(五)宣传招徕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经营范围或使用诱骗、欺诈性宣传语等情况;实际经营与交纳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六)向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协议,分社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合格;

(七)旅游合同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内容;是否明确约定交通、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安排和标准以及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产品中是否存在安排旅游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情形;

(八)行程单中是否单方指定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协议是否规范签订,是否存在给予回扣等商业贿赂违法情形;

(九)旅行社分社业务档案是否保存 2 年以上;

(十)旅行社分社投诉处理、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是否健全;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2.4【旅行社服务网点检查内容】

检查旅行社服务网点,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在营业场所悬挂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及营业执照;

(二)旅行社服务网点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是否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三)设立社对服务网点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情形;

(四)企业职工名册;

(五)宣传招徕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经营范围或使用诱骗、欺诈性宣传语等情况;是否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业务;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六)是否以设立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七)是否私自与设立社以外的旅行社等组织或个人进行业务往来;

(八)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旅行社安全生产责任制

旅行社票务人员岗位职责1、熟悉票务业务,熟记飞机航线、列车路线及班次,熟练操作收费设备。

2、热情受理票务相关业务,认真回答用户咨询,意外情况及时报请领导或有关部门。

3、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防盗工作;严格财务管理,收费现金当日送交银行。

4、严格执行中心制度,禁止私自减免费用。

5、不得空班、空岗及串岗,严格请假制度。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在线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在线旅游经营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或者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单项旅游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免费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企业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

1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当日事务应当日办理完毕。

18.公司职员在递交文件时,要将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

19.注意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0.对待客人、来宾应保持热情、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待客人委托的事项应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怠慢对方或敷衍、搁置不办。

21.与客人有不同意见时,不允许大声争吵,须保持冷静,做好解释工作。当其询问公司有关业务及人员情况时,如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婉言谢绝,非本职范围内的,不得信口开河。

旅行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一)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

(二)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费,不得在销售价格中单独列项。旅行社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一是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的衔接。市场主体拟从事道路客运活动的,营业执照统一登记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并书面承诺在取得许可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全面排查现有登记从事道路客运活动的市场主体许可资质,对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的,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信息

二是规范旅游客运许可管理。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完善包车客运运力投放规则。对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的市场主体,相关许可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规范客车使用性质登记管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时,公安机关核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信息和车辆使用性质信息。全面梳理排查现有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车辆,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且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破解突出问题隐患。

一是严格旅游包车和团组监管。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在包租车辆环节互查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资格。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推动实现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和旅游团组行程单信息共享比对,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精准监管。

二是强化旅游客运监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从严查处脱离动态监控运行、非法营运等违法经营行为,非法营运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行车中使用手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旅犯罪行为。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法查处旅行社和导游无证经营、向无相应许可资质的客运企业等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旅游客运车辆全周期管理。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旅游包车检验检测。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活动。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依法严肃查处。鼓励出台老旧客车淘汰更新政策,引导使用年限较长的旅游包车加快淘汰。

四是严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隐患治理。依法严格开展旅游客运有关事故调查,督促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深化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依法实施挂牌督办。通过信用分级分类加强重点监管、精准监管,推动失信联合惩戒。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旅行社安全管理。督促旅行社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安全记录良好的地接社承接当地旅游服务,要求地接社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旅游包车企业和车辆;提前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严格落实《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把好旅游团队“组团关、行程关、落地关”。

二是规范旅游包车企业安全管理。督促旅游包车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统一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车辆调度、动态监控,规范签订包车合同,严禁旅游包车挂靠经营;科学制定运输计划,保障驾驶员充足休息;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旅游包车违规行为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加强旅游包车非运营时段的管理,严防从业人员私自招揽客运业务违法经营。

三是强化游客出行安全告知。督促旅游包车企业通过驾驶员口头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音像资料等方式,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在与游客订立旅游合同时,明确提示并约定有关安全事项,并在行前说明会、行程中重申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乘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督促相关经营者加强旅游包车驾驶员、导游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和教育培训,聚焦典型事故案例、相关法律法规、非定线旅游客运特点等,提升培训针对性;关注旅游包车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发现不适应驾驶工作的,应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四)强化政府和社会共治,构建协同监管格局。

一是深化部门协同。各地有关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保障措施。结合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推动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游客提升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强化社会监督。指导道路运输、旅游等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2月  地点:青海宾馆、西宁大剧院、青海体育中心、西宁熊猫馆  责任单位: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共建幸福西宁

童梦感恩回馈----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第二届的士节 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司机半价游童梦,随行亲友168元(限2张)。

时间:2020年11月1日  地点: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3、童梦粉丝会员日

凡关注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官微、官网的游客,在每月18日当天可享受线上自媒体平台购票128元/人。

时间:2020年10月至12月每月18日  地点: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  责任单位: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4、童梦乐园尊老爱幼日

长者【65周岁(含)及以上的长者】及小童【身高1.1米(含)至1.5米(不含)的儿童】可于门市窗口可购买优待票99元/张。根据残障人士的需求播放不同的经典电影。

时间:2020年11月至12月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  责任单位: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5、海北州免门票措施

海北州所有景区对援青省市(山东、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籍)游客免门票政策;

2020年全州所有景区对全国持有医护相关证件的医护工作者及家属(配偶、子女、父母)、公安干警、消防战士免门票;海晏县金银滩原子城景区对原221厂职工免费开放。

时间:截至2020年12月底  地点:海北州景区景点  责任单位: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6、大柴旦雪山温泉冬季大酬宾活动

为解决群众参与性不强的问题,冬季温泉文化养生优惠将通过实行周边城市特惠包车组团游、温泉特惠门票等一系列价格优惠活动,广泛调动群众的参与性与积极性,使广大群众通过参与冬季旅游活动了解冬季海西、宣传冬季海西、增强主人翁意识。

时间:2020年10月-2021年2月  地点:大柴旦雪山温泉  责任单位:海西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7、赠送阅读大礼包活动

省图书馆少儿馆“爱阅宝贝计划”面向0-4周岁婴幼儿赠送“阅读大礼包”,礼包内含婴幼儿读物、《亲子阅读》指导书、成长尺等。

时间:2021年2月  地点:省图书馆少儿馆  责任单位:省图书馆

8、省图书馆文化惠民活动

1.法律讲堂 2.青海河湟文化系列讲座 3.女性专题讲座 4.声音杂志“请君为我倾耳听”系列活动 5.学雷锋活动进校园 6、古籍字画展

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4月  地点:省图书馆(含微信公众号)  责任单位:省图书馆

9、青海湖景区

1、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执行淡季门票价格50元/人;

2、2020年12月31日前,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持有医护相关证件的医护工作者,全国持有效证件的人民警察和消防员均可享受免票和快速入园通道;

3、2020年12月31日前,湖北籍医护人员和各地驰援武汉医护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医护相关职业资格证件和相关证明,同行的配偶、子女、父母凭有效证件均可享受免门票入园和快速入园通道。

10、塔尔寺景区

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31日门票优惠价40元。

11、互助土族故土园景区

1、2020年10月——2021年2月青海省本地游客,持有效身份证件,优惠票价30元/张;青海省外游客执行半价优惠,票价60元/张;

2、70岁 以上老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实行免票政策;

3、医护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实行免票政策(陪同人员按半价结算,限5人以内);

4、人民警察凭《人民警察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实行免票政策;

5、消防救援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实行免票政策。

12、茶卡盐湖景区

1、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淡季门票半价30元/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15元/人;

2、2020年12月31日前青海、湖北、浙江籍游客、全国医护工作者、全国学生、现役军官、公安民警、70岁以上老年人、1.2米以下儿童、残疾人免票。

13、茶卡天空壹号景区

门票原价60元/人,半价30元/人,优惠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

14、贵德国家地质公园

门票70元/位,讲解费30元/位,观光车30元/位,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60元/位(包含门票、讲解费、观光车费)。

15、南海殿景区

门票50元/位,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20元/位。

16、中华福运轮景区

门票70元/位,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30元/位。

17、隆务寺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对人民警察、武警、消防官兵、医生、教师实行免票制。

18、丹噶尔古城

2020年10月16日-2021年4月14日门票实行淡季价:30元/人。

19、日月山景区

2020年10月16日-2021年4月14日门票实行淡季价:30元/人。

20、宗家沟景区

2020年10月17日-2020年11月30日宗家沟景区门票及玻璃桥全部半价:门票15元;魔毯+玻璃桥+玻璃栈道40元。

21、赞普林卡景区

2020年11月-2021年3月景区门票实行淡季价:20元/人。

22、高原明珠景区

2020年12月31日前工作日白天17:30之前上塔观光门票实行10元优惠价,一楼西宁城市馆白天17:30之前免费参观。

23、八瓣莲花非遗传承体验中心

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1、门票免费(凭有效证件限青海籍11月1日-次年3月31号);

2、部分体验项目8折;

3、客栈每日(2021年2月25日、26日除外)推出十间特价房,房价150元/间。

24、三江雪中华枸杞养生苑

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1、门票免费;

2、部分产品买一赠一;

3、部分产品凭景区门票减20元。

25、夏都博汇温泉水乐园

1、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30日汇尊特惠卡价格:499元/6月;

2、2020年10月15日-2021年1月15日温泉季卡价格499元/3月;

3、2020年11月20日-2021年4月30日针对甘肃省市场推广西宁夏都博汇温泉水乐园在售门票5折优惠、在售各种卡类8折(仅限单人年卡和季卡)。

26 海西州优惠措施

1、格尔木市、茶卡盐湖景区、天空壹号景区、可鲁克湖景区、水上雅丹景区对浙江籍游客、人民警察和优秀人民教师,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享受免门票政策,其他景点免费开放;都兰县热水古墓,都兰县博物馆免费安排讲解员;

2、全州星级酒店实行淡季旅游价格制度,开展不同程度的打折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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