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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川附近酒店(狱中杂记逐句翻译)

发布时间:2023-06-28 20:52

狱中杂记逐句翻译

这篇文章是方苞出狱后,追述他在刑部狱中所见所闻的记录. ?????《狱中杂记》是由方苞创作的清代散文,是其追述在刑部狱中所见所闻的记录。1711年(康熙五十年),方苞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南山集》为桐城人戴名世所著。戴名世在《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一文中提出写历史时应给明末几个皇帝立“本纪”。

此事被御史赵申乔揭发,戴名世全家及其族人牵累定死罪者甚多。

方苞也因《南山集》序文上列有名字,被捕入狱。其开始在江宁县狱,后解至京城,下刑部狱。两年后出狱,被编入汉军旗,以奴隶身份入值南书房。康熙皇帝死后被特赦,解除旗籍。后累官至礼部侍郎。

狱中杂记逐句翻译及注释

①<动>争辩;争论。《盐铁论·利议》:“辩讼公门之下。”

②<动>诉讼;打官司。《狱中杂记》:“迩来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

③<动>告状;申告。《狱中杂记》:“又某氏以不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

④<动>替人辩冤。《汉书·陈汤传》:“太中大夫谷永上疏讼汤。”

⑤<动>责备。王安石《感事》:“内讼敢不勤。”

⑥<形>公开。《史记·吕太后本纪》:“太尉尚恐不胜诸吕,未敢讼言诛之。”

⑦<动>通“颂”颂扬。《汉书·冯奉世传》:“杜钦上疏,追讼奉前功。”

狱中杂记重点句翻译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间,我(关押)在刑部监狱里,看见犯人死去而从墙洞里拖出去的,每天有三四个人。(狱中)有个原洪洞县的知县杜君,站起来说道:“这是瘟疫发作了呵。现在气候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这时候)多到每天十多人。”我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杜君说:“这种疾病很容易传染,传染上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同他一起居住。而狱中有老监四座,每座老监有五间房子,看守们住在当中一间里,在房前的墙上开有窗户,用来通光,屋顶也开有天窗,用来透气。旁边的四间牢房却没有开窗,可是关在里面的犯人经常有二百多人。每到傍晚便落了锁,犯人的尿尿也都封闭在牢房里,同食物的气味混在一起。再加上严冬时节贫穷的犯人在地上睡觉,等到春天地气上升,很少有不生病的。监狱里有个老规矩,天亮了才开锁,当深更半夜的时候,活人跟死人脚靠脚头靠头地躺着,没有办法避开,这就是传染上的人多的原因。更值得奇怪的是,那些大强盗和犯案多次的贼,杀过人,案情重大的囚犯,精气特别旺盛,染上这种病症的十个当中没有一两个,有的即使染上了,随即也就好了。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为罪轻被押以及被牵连的,被当作人证而不该受法律制裁的人。”

我曾经找一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询问过这件事:“他们跟那些被处决、被捆绑的人,不是有什么仇恨,只不过希望得到一点财物而已;果真没有,最后也就宽容宽容他们,这难道不是一种善行吗?”回答说:“这是为了立下规矩以警告其余的犯人,而且也用来惩戒后来的人;不这样,那就人人都会有侥幸的心理。”专管给犯人戴手铐、打板子的人也是这样。跟我同案被捕用木制刑具拷打审问的有三个人: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结果)骨头受了点轻伤,病了一个多月;一个人给的(比他)多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了皮肤,二十天就伤愈了;一个人给(的是他)六倍的银子,当天晚上走起路来就跟平时一样。有人问他们道:“犯罪的人贫富不一样,你们已经从各个犯人身上都得了钱财,又何必还要按出钱多少来分别对待呢?”(他们回答)说:“没有差别,哪个肯多出钱呢?”孟子说过:“选择职业不可以不慎重。”(这句话)真对啊!

刑部里(有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家里暗藏着伪造的印章,公文下发给各省,往往偷偷地更换它,增加或删节那些重要的语句,奉命执行的人没有谁能分辨真假。那些上奏给皇帝和送各部的公文,还不敢这样做。(政府的)法令规定:大盗没有杀人,以及另外的共同参与作案而人数多的案犯,只要主谋的一、二人立即处决,其余的案犯经过秋天的大审,都减刑遣发到边远地方去服役。案文送上去,其中有立即处决的,刽子手就预先等侯在牢房门外。命令一下去,就(把死罪案犯)绑上押出来,一点时间也不拖延。有某姓兄弟二人,因为犯了把持公仓的大罪,依照法律应该立即处决。罪案已经判决了,管文书的某人告诉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使你们活下去。”他们问他有什么办法,他说:“这没有什么困难,我另外准备一份奏章,判决词不用改动,只不过拿两个列在同案名单后面的单身汉而又没有亲戚的从犯替换你们的名字,等到案文加封上奏的时候偷偷地换一下罢了。”他的一个同事说:“这可以欺骗死去的犯人,却不能欺骗主审官,如果他发现错误再上奏章请示,我们就活不成了。”管文书的某人笑着说:“(他)重新上奏请示,我们这些人固然活不成,但是主审官也要一个个罢官离开,他们不能拿这两个人的性命来换掉他自己的官职,那么我们这些人也就始终没有死的道理了。”他居然这样办了,同案名单中后面的两名从犯马上被处了死刑。主审官惊吓得口张舌翘,但到底不敢追究。我在监狱里,还见过某姓兄弟俩,牢房中的犯人都指着说:“这两个人就是用某人、某人换来他们的脑袋的。”

凡是杀人(的罪犯),如果审判书中没有预谋、故意杀人罪名的,经过秋季的大审归入情有可怜、其罪可疑一类,就可以免除死刑,官吏就借这个规定来钻法律的空子。有个叫郭四的,总共杀过四次人,一次次归入情有可怜、其罪可疑的一类,接着碰到了大赦。

(他)即将出狱了,天天跟他的一伙人摆设酒席,尽情高歌到天亮。有人问他以往的事情,他就一桩桩一件件地详细叙说,神情面色是那样洋洋自得,好象是在自我夸耀。唉!贪官污吏忍心于贪赃枉法,是不值得责备的;可是不明白治狱之道,好官也多把使犯人免去一死当做功德,却不去追究那些案件的真相,他们使好人蒙受冤枉,也厉害得很哪!

有些奸狡的人长期关在监狱里,同狱卒内外勾结,很捞了些钱。山阴县有个姓李的,因杀人被关在监狱里,每年能够弄到几百两银子。康熙四十八年,因为大赦被释放出来。在外面过了几个月,(他感到)寂寞无聊没有什么事可干,他的同乡中有一个杀了人的,于是他就代替那个同乡承担杀人的罪名。

原来按法律规定不是故意杀人就一定长期关押,终久没有死罪。(康熙)五十一年,又遇大赦,又根据赦令减刑等待发配到边外去戍守。(他)叹息说:“我没有机会再到这里来啦!”按照旧例,发配充军的犯人要转到顺天府监狱关押,等候遣送。那时正好是冬天,停止遣送。姓李的写呈文请求留在刑部狱中等到来年春天遣送,请求了好几次,都没有得到批准,他很失望地转移许多出去。

《狱中杂记》是由方苞创作的清代散文,是其追述在刑部狱中所见所闻的记录。1711年(康熙五十年),方苞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南山集》为桐城人戴名世所著。戴名世在《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一文中提出写历史时应给明末几个皇帝立“本纪”。此事被御史赵申乔揭发,戴名世全家及其族人牵累定死罪者甚多。方苞也因《南山集》序文上列有名字,被捕入狱。其开始在江宁县狱,后解至京城,下刑部狱。两年后出狱,被编入汉军旗,以奴隶身份入值南书房。康熙皇帝死后被特赦,解除旗籍。后累官至礼部侍郎。

狱中杂记原文

《狱中杂记》是清代文学家方苞的一篇散文。

文章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全文可以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段,自开头至“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写刑部狱中瘟疫流行情景,揭露造成瘟疫的根源。

第二段,自“余日”至“于是乎书”,写刑部狱中系囚之多的原因,揭露刑部狱官吏诈取钱财的罪恶。

第三段,自“凡死刑狱上”至“信夫”,写行刑者、主缚者、主梏扑者心狠手辣,揭穿刑部狱敲诈勒索的黑幕。

第四段,自“部中老胥”至“人皆以为冥谪云”,写胥吏放纵主犯,残害无辜,主谳者不敢追究,揭露清代司法机构的黑暗与腐败。

第五段,自“凡杀人”至结尾,写胥吏狱卒与罪犯奸徒勾结舞弊,揭露刑部狱成了杀人犯寻欢作乐牟取钱财的场所。

狱中杂记原文及翻译ppt

1、然后得死。古:这之后。 ?今:连词,表示某一行动或情况发生后,接着发生或引起另一行动或情况。

2、吾辈无生理矣。古:活的可能。今:机体的生命活动和体内各器官的功能。

狱中杂记文言文阅读

狱中杂记第一段写狱中瘟疫流行,死者甚众的情况和原因的问题。

《狱中杂记》翻译

翻译: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狱中杂记》)译文那些因捆绑而受伤的,即使幸而不死,也得病上几个月才痊愈,有的竟成了终生残疾。

狱中杂记逐句翻译及原文

清代桐城派作家方苞的《狱中杂记》,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文章记述了方苞在狱中的见闻,通过许多确凿的事实,揭露了清代监狱中官吏贪赃枉法,坏人逍遥法外,无辜者负屈含冤的事实。

方苞通过自己在刑部狱中的所见所闻的大量事实,把狱吏与狱卒的残酷无情、暴虐成性的面目展现在读者面前,揭露了天子脚下的刑部狱的种种黑幕,百姓的横遭逮捕、冤死狱中,以及狱吏的敲诈勒索、受贿枉法、草菅人命等事实,反映了封建君主专制国家的司法机构的腐败与恐怖。

狱中杂记文言句式

词类活用

1.名词的活用

(1)名词作动词

①牖其前以通明:开窗户

②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带上刑具

③凡死刑狱上:呈报

④然犹质其首:抵押

⑤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内外勾结

⑥漠然无所事:做

(2)名词作状语

贫则面语之:当面

(3)名词意动用法

①席地而卧:以……为席

②皆利系者之多:以……为利

2.动词的活用

动词的使动用法

予我千金,吾生若:使……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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